東華理工大學同等學力申碩班 2025-02-27 16:14:05
項目介紹
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是國家開辟的一條使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獲得學位的渠道。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規(guī)定》等文件規(guī)定,同等學力人員通過各種旁聽和自學等各種方式學習研究生課程,并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撰寫論文并通過答辯后可以獲得碩士學位。
凡擬以同等學力申請我校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可以通過自學或參加培訓班等方式學習相應專業(yè)的研究生課程,并參加東華理工大學統(tǒng)一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課程水平認定考試”,考試合格,同時通過國家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人員,可以提出碩士學位申請。
學位申請條件
(一)申請學員需獲學士學位后在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三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三年以上)、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二)在教學、科研、專業(yè)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學術水平或專業(yè)技術水平已達到所申請學科的碩士學位授予標準。
(三)從課程水平認定考試報考之日起,6年內完成以下申請碩士學位的條件,6年內未完成者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1.通過東華理工大學同等學力課程水平認定考試(簡稱“校考”)。
2.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簡稱“國考”)。
3.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交碩士學位論文,在半年內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并通過。
擬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具備以上條件后,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fā)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報名條件
報名課程班需滿足的條件與申碩條件并不一致,學員需要分清楚。院校要求的課程班報名條件一般為: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而對于想要申請碩士學位的學員,其需滿足的申碩條件一般為:獲得學士學位滿三年或獲得碩士學位滿一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學員可隨時登錄本站報名課程班并提交相關材料;之后院校會對學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通過院校資格審核的學員獲得入學資格,學員在完成課業(yè)學習后便可獲得結業(yè)證書。順利結業(yè)并滿足申碩條件的學員可參加同等學力申碩考試,通過考試并完成論文答辯的學員便可獲得學位證書。
課程水平認定考核
1.課程學習內容:學員所學課程根據我校相關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要求確定。各專業(yè)的培養(yǎng)方案和課程見附件。
2.課程水平認定考試:學校對各專業(yè)的課程進行課程水平認定考試,按照相同專業(yè)在校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的內容和要求進行考試,考試每年舉辦兩次,一般為每個學期末。
3.考試形式及證書:全部課程水平認定采取考試形式,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各科成績合格后,由東華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出具成績單并頒發(fā)《東華理工大學同等學力課程水平認定證書/結業(yè)證》。